亞典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好好賣快速推薦銷售平台-經銷商線上合約

好好賣快速推薦銷售平台-經銷商線上合約(以下簡稱「本合約」)由下列雙方訂立:

甲方:亞典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經銷商

  1.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誠信合作的原則,依下列條款訂立本合約,共同遵守。
  2. 甲、乙雙方已詳細閱讀並完全理解本合約的各項條款,同意遵守並履行。
  3. 乙方透過線上確認即表示同意接受本合約的所有條款。

壹、定義

  1. 亞典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甲方):擁有「好好賣快速推薦銷售平台」,並提供相關線上服務。
  2. 經銷商(乙方):與甲方簽訂本合約,成為推廣甲方「好好賣快速推薦銷售平台」的合作夥伴。
  3. 客戶:付費使用甲方產品的終端用戶。

貳、經銷商推薦碼

  1. 乙方需填寫並提交註冊相關資料,經甲方審核通過後,即正式成為甲方的經銷商。
  2. 甲方將提供乙方一個專屬的經銷商推薦碼,乙方不得轉讓或出售該推薦碼。
  3. 甲、乙雙方合約終止時,推薦碼同時失效。

參、經銷商取得佣金規定

  1. 經銷商須擁有有效的推薦碼。
  2. 客戶在訂閱時須輸入乙方的經銷商推薦碼,乙方即成為該客戶的當期經銷商,可在每個月獲取該客戶的佣金,直到該客戶使用之付費方案終止訂閱或訂閱到期。
  3. 客戶在重新訂閱時有權更改或不再使用乙方的經銷商推薦碼。
  4. 經客戶更改或不再使用後,乙方將無法再獲得該客戶的訂閱佣金。

肆、經銷商佣金計算

  1. 佣金比例:40%
  2. 計算基礎:甲方有效收費客戶(實際已支付的訂閱費用,若客戶中途退訂或未按時支付訂閱費用,這部分佣金將不予發放)。
  3. 計算方式:以甲方有效客戶的訂閱金額扣除營業稅後除以訂閱方案的日數,再依經銷商佣金比例計算出每日應發放給乙方的佣金金額。

伍、佣金發放

  1. 發放方式:甲方採逐月以銀行匯款(匯款手續費由乙方負擔)發放。
  2. 發放日期:每月20日,若遇國定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
  3. 首次領取佣金:乙方首次領取佣金時,須於領取當月5號前提供本人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及本人銀行存摺封面影本,給甲方完成身份建檔及銀行資料確認,如果逾期提供,該筆佣金將順延至下一期發放。

陸、稅務相關

  1. 乙方同意甲方在年底為乙方開立扣繳憑單,乙方應自行負責相關稅務申報及繳納。
  2. 甲方將依據相關稅法規定進行稅務處理,乙方應配合並提供必要的稅務資料。

柒、甲方權利與義務

  1. 甲方權利
  1. 甲方保留在經銷服務期間內隨時暫停、中斷或終止乙方經銷服務的權利,無需提前通知。
  2.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業務行為進行監督和管理,確保乙方遵守本合約的各項條款。
  3. 甲方保留隨時修改本合約的權利 ,一經通知乙方 ,修改後合約立即生效。
  1. 甲方義務
  1. 提供合理的支持與資源,協助乙方有效推廣「好好賣快速推薦銷售平台」。
  2. 維持平台的穩定運行及服務品質,以便乙方能順利進行銷售活動。

捌、乙方權利與義務

  1. 乙方權利
  1. 使用專屬經銷商推薦碼,並獲取相應的佣金分潤。
  2. 可隨時提出終止合約,無需說明理由。
  1. 乙方義務
  1. 確認所提交資料的真實性與準確性,以避免後續佣金發放產生爭議問題。
  2. 配合甲方進行必要的培訓和業務指導,以提升銷售效果。
  3. 協助並教育自己所推薦的客戶在平台使用中遇到的各種問題,確保客戶能順利使用平台服務。
  4. 不得利用本經銷服務從事任何非法、不當、侵權或損害甲方及第三方利益的行為。
  5. 不得假借甲方工作人員身份進行行銷: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假冒或冒用甲方工作人員的身份進行行銷活動,包括但不限於使用甲方名稱、標誌或其他識別標記,否則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約並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玖、違約與終止

  1. 違約行為:若乙方在服務期間內有任何違反本條款及相關隱私政策的行為,或有任何行為導致甲方或其客戶受到損害,甲方有權立即終止乙方的經銷服務,並停止支付任何未來的佣金,且保留追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利。
  2. 後續義務:合約終止後,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甲方所提供的經銷商推薦碼和推廣資料…等所有相關資源。

拾、保密條款

  1. 乙方應對所屬甲方的客戶及甲方的業務資訊、數據和平台詳細資訊予以保密,不得洩露、轉讓或用於其他用途。

拾壹、責任限制

  1. 甲方對於因不可抗力(如天災、戰爭、政府行為…等)而導致的合約無法履行不負任何責任。
  2. 乙方應自行負責其推廣行為的合法性,甲方不對乙方的行為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拾貳、合約有效期間與續約

  1. 合約有效期間:本合約有效期為一年,自雙方線上確認之日起計算。
  2. 終止權利:甲、乙雙方均可單方面提出終止經銷合作。
  3. 續約:在雙方不提出任何異議情況下,視同自動續約一年,之後每年比照辦理,直到一方提出終止經銷合作為止。

拾參、爭議解決

如因本合約產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遇無法協商之情事,雙方同意以台南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

hohomy-20250110-01版